本人博爱,谨慎关注。图品不错,文品较烂。合则聚,不合则散。
大半夜的,群里认真严肃地讨论起性犯罪的定罪问题。
特别学术,特别严谨。
就比如,“脆皮鸭的时候你是带着一起high的目的还是纯粹想脆爆对方皮鸭的故意……定罪方向会不一样的”。(推鼻梁)
连法考老师的讲课音频都登场了。
学习氛围非常浓烈。
然后我觉得这一部分我如果失分的话,一定是因为我的思维不是“社会一般人”,选错了中止还是未遂。
比如对于我来讲,在强碱着手后发现对方是变性状态(而身份证上为女性),实行者停止强碱行为,成立中止。
也许大概可能对社会一般人而言,是未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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